本合同由以下雙方于年月日簽訂:
甲方(轉讓方):
名稱:_
地址:
法定代表人:
聯系電話:_
乙方(受讓方):
名稱:_
地址:
法定代表人:
聯系電話:_
鑒于甲方擁有電腦技術(以下簡稱“該技術”),并愿意將該技術轉讓給乙方;乙方愿意受讓該技術。雙方經平等協商,在真實、充分地表達各自意愿的基礎上,根據《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》的規定,達成如下協議:
第一條 技術內容
1.1 該技術的名稱、內容和范圍:_
1.2 技術指標和參數:
1.3 技術的實施條件和使用要求:_
第二條 技術資料的提供
2.1 甲方應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日內,向乙方提供如下技術資料:__
2.2 甲方應保證所提供的技術資料完整、準確、有效,能夠使乙方掌握并實施該技術。
第三條 技術指導與培訓
3.1 甲方應在技術轉讓過程中,為乙方提供必要的技術指導和培訓,確保乙方能夠獨立實施該技術。
3.2 培訓的時間、地點、方式和費用由雙方另行協商確定。
第四條 技術轉讓費用及支付方式
4.1 乙方應向甲方支付技術轉讓費總額為人民幣元。
4.2 支付方式:__
第五條 保密條款
5.1 乙方應對甲方提供的技術資料承擔保密義務,未經甲方書面同意,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。
5.2 保密期限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計算,有效期為年。
第六條 技術的改進與分享
6.1 在技術實施過程中,任何一方對該技術所作的改進和發展,其成果歸改進方所有。
6.2 雙方約定,改進成果可以按方式分享。
第七條 違約責任
7.1 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約定,應承擔違約責任,向守約方支付違約金人民幣元,并賠償因此造成的損失。
7.2 若因甲方提供的技術存在缺陷,導致乙方無法實施該技術,甲方應退還已收取的技術轉讓費,并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。
第八條 爭議解決
8.1 因履行本合同所發生的爭議,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;如協商不成,任何一方均有權向合同簽訂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。
第九條 其他條款
9.1 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。
9.2 本合同一式份,甲乙雙方各執份,具有同等法律效力。
9.3 本合同未盡事宜,可由雙方另行簽訂補充協議,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。
甲方(蓋章):_
**法定代表人(或授權代表)簽字**:
日期:_
乙方(蓋章):_
**法定代表人(或授權代表)簽字**:
日期:_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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更新時間:2025-12-27 15:32:37